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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睛散光比近视更痛苦

来源:眼睛散光治疗 时间:2017-8-9

近视与散光是眼睛常见的症状,虽然两者的表现都是看不清东西,但是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。近视是指眼睛只能看得清近处,但是无法看清远处的情况,是视力的聚焦点不正导致的;而散光表现为能将一个点看成多个点,即出现重影的现象。

散光,是眼睛的一种屈光不正常状况,与角膜的弧度有关。散光眼系指眼球在不同经线上的屈光力不一致,或同一经线的屈光度不等,以致进入眼内的平行光线不能在视网膜上结成焦点,而形成焦线。临床上分为规则散光和不规则散光两种。

散光眼的原因 (1)曲率性散光 由眼的屈光体表面弯曲度不均一所引起,往往发生在角膜。(2)指数性散光多为晶状体不同区域的屈折率改变引起,如白内障时晶状体的屈光介质变化引起的各种散光。(3)光心偏离性散光如晶状体位置明显偏斜,外伤引起的晶状体半脱位等。散光眼临床表现(1)视力下降散光的类型和程度对视力产生直接影响。视力下降的程度逆规散光较顺规散光者明显,复性散光较单纯散光者明显,度数较高的混合性散光视力下降更严重而且矫正难以取得满意效果。相对而言,近视性的散光近视力比远视力好,远视性的散光则远、近视力均不好。(2)视疲劳 由于散光眼的视网膜上不能聚为一个焦点,所以不论看远还是看近都是朦胧不清,经常要通过改变调节或将眼睑眯起成裂隙状,其效果是使眼屈光系统的史氏光锥的焦线距离缩短,以接近最小弥散圈,使视力稍为清晰的目的,但却易造成视疲劳,如眼痛、头痛、流泪、视物重影、近距离工作不能持久等。高度散光因为视力很差,且不能通过自我调节提高视力,常处于废用状态,因此主要表现为视力严重障碍,视疲劳症状反而不明显。治疗1、轻度规则散光如无眼疲劳或视物模糊,可不必矫正,反之如有上述不适、虽然度数不高也应矫正。2.高度散光患者应以柱镜矫正,如不能适应全部矫正,可先予以较低度数,以后再渐增加。3.不规则散光不能用柱镜矫正。

高度散光不予以矫正较易引起头痛、眼酸等现象,同时也容易引起歪头等不良姿势;所以散光程度严重者一定需予以矫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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