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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飞行技术专

来源:眼睛散光治疗 时间:2020-11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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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

为确保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招生工作圆满完成,现将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身体基本条件公布如下(参照《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》),以使大家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,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。

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基本条件如下:

1.身高(裸高)不应低于厘米,不应高于厘米。

2.体质指数(BMI)不应24或18.5。注:BMI=体重(kg)/身高m2。

3.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(C字表)不低于0.1,屈光度(等效球镜)不应超过-4.50D~+3.00D范围;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.00D;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.50D;双眼不应经过任何手术;不应有色盲、色弱、夜盲、斜视、青光眼或高眼压症。

4.五官端正,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。

5.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,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。

6.艾滋病病毒(HIV)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。

7.不应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阳性。

8.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、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。

9.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、关节、肌肉或肌腱疾病,以及畸形、损伤、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。

10.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。

11.不应有泌尿、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;不应有泌尿、胆道系统结石。

12.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;不应有肺结核、气胸、胸腔脏器手术史。

13.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。

14.不应有风湿性、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。

15.不应有传染性、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。

16.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,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咽、喉部、口腔疾病或畸形,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,不应有中耳炎病史。

报名基本条件

1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。

2.热爱民航飞行事业;具有高度的责任心、良好的工作态度、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;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品行端正、遵纪守法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
3.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,科类要求为理科(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,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飞行技术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上海市、山东省、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;江苏省、河北省、湖北省、广东省、重庆市考生选考科目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,再选科目不限。,具体以各省/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),年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%执行,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(含)以上,性别要求为男性,外语语种为英语。

4.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,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(出生日期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,以身份证为准);身高要求-厘米之间,校企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对身高有专门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。

5.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(C字表)不低于0.1,屈光度(等效球镜)不应超过-4.50D~+3.00D范围;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.00D;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.50D;双眼不应经过任何手术;无色盲、色弱、夜盲、斜视、青光眼或高眼压症。

6.性格开朗、情绪稳定;思维敏捷、反应灵活。

7.口齿清晰,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。

招生计划

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江苏省、安徽省、陕西省、山东省、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浙江省、湖北省、广东省、河北省、重庆市、上海市等十二省市共计招收名左右学生,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/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年招生信息为准。

招收学生委托培养的航空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、中国东方航空、深圳航空、厦门航空、春秋航空、吉祥航空、四川航空以及顺丰航空。

录取流程

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,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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